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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的日益普及和全球增长导致了对这种新型金融现象的监管状况的质疑。 加密货币完全是虚拟的,并通过称为区块链的网络进行组织。 这是一个寄存器,保存所有已完成交易的安全记录。 区块链实际上是由任何人控制的,因为它分布在所有带有比特币钱包的计算机上。 因此,没有一个机构可以管理网络。 从逻辑上讲,这意味着存在各种法律和金融风险。

加密货币初创公司通过使用所谓的初始硬币发行(ICO)筹集早期资金。 在ICO活动中,公司公开销售数字硬币以资助其运营并实现其他业务目标。 ICO目前不受政府机构或法律管制。 由于投资者承担相当大的潜在风险,缺乏法定框架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因此,波动性也成为一个问题。 不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失去资金的投资者没有恢复金额的标准选择。

虚拟货币和欧盟

虚拟货币使用所固有的风险促使欧盟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由于欧盟法定框架的发展以及成员国(MS)的不一致,欧盟层面的监管仍然很复杂。

加密货币在欧盟层面仍然没有受到监管,也没有公共当局的密切监督。 然而,参与虚拟货币计划可能会导致流动性,信贷以及法律和运营风险。 因此,MS当局应决定是接受还是规范和规范虚拟货币。

荷兰的加密货币

国家金融监管法案(AFS)规定,电子货币是磁性或电子存储的货币价值。 它们的预定用途是执行交易,并且不同于发行货币的一方,它们被接受为付款方。 但是,加密货币不符合电子货币的定义,因为它们不符合所有法定标准。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精确定义它们。 在AFS的框架中,虚拟货币只是一种交换媒介。 个人可以自由进行易货贸易,不需要任何法律许可(许可证)。 财政部长表示,考虑到相对较低的接受水平,有限的范围和有限的经济重要性,至少到现在为止不建议修改现有的电子货币定义。 他指出,只有消费者才承担使用加密货币的责任。

Overijssel地区法院和荷兰财政部长接受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作为交易媒体。 在上诉程序中,荷兰法院承认比特币有资格作为Art的销售对象。 7:荷兰民法典的36。 它还得出结论,虚拟货币可以被视为交换媒体,但它们不符合法定货币的标准。 另一方面,欧盟法院(CJEU)裁定加密货币应被视为一种支付手段,从间接暗示它们与法定货币相当。

请阅读此处了解有关比特币和税收的信息

结论

加密货币监管问题证明非常复杂,欧洲法院可能需要进入术语澄清。 任何选择采用与欧盟立法不同的术语的MS可能因此在欧盟立法的背景下导致法律解释方面的困难。 考虑到这一点,建议MS遵守欧盟共同立法的术语,同时修改其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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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十年间,比特币,Qtum,Litecoin和Ethereum等虚拟货币越来越受欢迎。 目前它们被用作支付和投资工具的两种方法。 加密货币的出现导致立法真空,必须由适当的规定来取代。

本出版物主要关注比特币(迄今为止最流行的虚拟货币)的税收。 比特币替代实际货币并具有真正的货币价值。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转换为美元和澳元,欧元或任何其他虚拟货币。 大多数比特币交易是匿名的,发生在互联网上。 比特币不受监管,不依赖中央银行和政府的支持。

尽管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中,比特币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 一些税收制度承认其重要性 各有关部门提出了特殊的财政待遇。 以下简要介绍了美国,欧盟,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比特币税收方法。

美国比特币税收

在收取联邦税时,美国税务局认为比特币是财产,而不是货币。 所有与比特币的交易都按照有关财产税的原则征税。 因此,有关比特币交易的详细信息需要提交给税务局以征税。

提供以比特币支付的服务或货物的纳税人必须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报告获得的比特币数量。 比特币价值是在收到付款时考虑市场公允价值(美元)(汇率)计算的。

如果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作为资本资产(如债券,股票等投资性财产),他/她应该考虑任何应税损失或收益。 以美元为单位的收入高于虚拟货币的调整基准的交易产生应税收益。 或者,交易损失是由于收到的美元价值低于虚拟货币的调整基准。

在美国,参与比特币开采(验证交易和维护分类账)的人也有义务缴税。 在成功开采的情况下,他们必须将开采的比特币的价值增加到其年总收入。

未能满足虚拟货币的税务要求可能导致处罚。 遵守美国的税收法规和准确评估与比特币交易有关的税收可以通过维护详细的记录来实现。

欧盟的比特币税收

在2015中,欧盟最高法院(ECJ)认定,比特币交易不得用作为支付手段的银行纸币,硬币和货币交易的立法条款征收增值税。 因此,欧洲法院认为比特币是货币而非财产。

即使比特币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他们也可能会招致其他税收,例如收入或资本收益。 根据欧盟成员国的不同,比特币的税收待遇有所不同。

英国

英国和外币一样对待比特币。 比特币交易受适用于货币损失和收益的税收规定的制约。 另一方面,被视为“投机”的比特币交易可免除税收。 当地税务机关(HMRC)提供的与比特币交易相关的税收执法措施信息相当模糊。 这意味着这种交流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既定事实逐案审议。

德国

由于2013这个国家一直把比特币视为私人资金。 即使虚拟货币以资本利得25%的税率征税,只有在收到虚拟货币后1年的过程中累积比特币利润时,税款才可以征税。 因此,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的纳税人对资本利得税不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虚拟货币交易将被视为非免税的私人销售。 在德国,比特币的处理方式与股票,股票和其他投资类似。

日本的比特币税

该国正式将比特币视为支付方式。 自7月份以来,01货币不受消费税影响。 日本将虚拟货币视为与资产类似的价值。 这样,它们可以以数字方式转移或用于支付。 因此,比特币交易的利润被视为营业收入,并为资本收益和收入产生税收负债。

澳大利亚的比特币税

该国认为比特币或任何其他虚拟货币的所有交易均为易货安排。 国家税收制度承认比特币是一种产生资本收益的资产,而不是外币或金钱。 所有比特币交易必须妥善记录,记录和日期。 收到的付款必须以与正常收入相同的方式以澳元申报。

与比特币的个人交易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免除税收:

1。)虚拟货币用于购买个人用途的服务或货物

2.)交易金额低于10澳元。

以开展业务为目的的比特币交易和开采应纳税为股票交易。

结论

决定比特币税收的法律框架因司法辖区而异。 有些国家(欧盟成员国)认为比特币是货币,而其他国家(澳大利亚,美国)则认为比特币是资产或财产。 然后有像日本这样的管辖区域采用中间方法,将比特币定义为价值,类似于资产。

如果您希望在不同的欧盟成员国获得关于比特币税收的更多信息,或者想了解如何开始使用比特币 欧洲cryptocurrency业务 请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 你也可以 阅读荷兰的加密货币法规。

来自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交易的资本收益在全球各国越来越受到征税。 因此纳税人有义务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纳入加密货币交易。 违规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处罚。 这就产生了税务机关是否能够充分识别加密货币所有者以收取债务的问题。

匿名问题

主要关心的是与 加密货币的税收 是它们的可追溯性:虚拟货币通常在互联网上被完全匿名地获取,消费和交易。 此外,匿名化的其他技术(例如虚拟贸易和混合服务的专用网络)可以保护个人信息,使交易几乎无法追踪。

寻求解决方案

一些国家正在采取措施来识别加密货币所有者,试图通过匿名解决问题。 以下文字讨论了中国采取的行动,大部分比特币交易已经结束(95占全球贸易的2017百分比)。

为了打击比特币非法交易,中国政府最近通过了一些法规,要求当地的交易所和交易商遵循国家中央银行的新政策,强制核实个人账户信息。 因此,比特币用户正式被要求提供有关其交易的特定信息,包括登录详情,账户信息,资金来源的描述和交易历史。 这些条例允许中国当局收集更多有关交换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的人的细节,以确定其资金来源,并用虚拟货币减少非法行为的风险。

互联网流量监测

一些国家没有全面的策略和政策,旨在使比特币交易者尊重相关税收责任,并制止涉及虚拟货币的洗钱活动。 因此,地方当局依靠人们自愿报告比特币交易的收入,将其纳入年度纳税申报表中。 美国的纳税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有义务保存加密货币交易的记录并报告任何收入。 但是,到目前为止,报告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例如,在美国,只有802人员在2015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报告了来自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

如果对自愿报告的期望不满意,政府组织可能会采取拦截互联网流量的方式来识别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比特币用户。 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以下用户:

1)提及在线个人资料,如姓名/比特币地址;

2)兑换其他货币的比特币。 货币兑换通常需要验证身份,如个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 因此,这些交易可用于跟踪比特币的双向流量:传出和传入;

3)使用比特币进行支付。 在线购买服务和商品通常需要联系方式,例如交货地址(交货不是数字时)。 因此,纳税人可以识别这些货物的收货人; 和

4)使用比特币钱包,没有选项掩盖IP地址。

结论

如上所述,虚拟货币的匿名使用引发了许多与税收相关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逐步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在2017,中国政府执行具体规定之后,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准备了一个旨在识别加密货币所有者的提案。 该文件指出,负责当局需要监测虚拟货币,因为匿名是一个障碍,而不是共同体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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